1、急诊抢救病志原件及复印件。
2、患者医保卡。
3、患者身份证复印件。
4、急诊收据原件。
5、住院患者需出院结算后办理审核,并提供“出院记录”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6、死亡患者提供“死亡证明”复印件一份。
7、省医保患者必须抢救后直接住院情况下,出院结算后按省保文件要求审核报销。
注明:文件规定急诊抢救需符合报销病种,并且必须有抢救过程及用药的情况下才能报销。
提示: 每周二、周四上午8点—11点到医保科(1号楼1楼)办理此项业务。(节假日除外)
上一篇:抗肿瘤药品评估、就诊流程 | 下一篇:医保患者住院流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