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在院内组织招标本院设备及维修项目。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第一项:设备类
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| 医用压缩雾化器 | 鼻窦镜 |
手术剪 | 聚酯衬垫 | 内窥镜子宫膨腔泵 |
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 | 12通道心电发大器 | ATP荧光检测仪 |
床单位臭氧消毒机 | 卡式蒸汽灭菌器 | 超短波理疗仪 |
微波消融治疗仪 | 磨头 | 医用放大镜 |
血气分析仪 |
二、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(以下条件须全部满足)
1.只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,不允许联合体投标。同时具有相应专业资格。
2.应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,供应商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,并承诺不存在串通投标、围标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。
3.验收时确保设备为近两年内生产。
4.设备保修二年。
三、项目参与时间及地点
即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13时,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器械科。
四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
2025年5月30日13时。
五、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:
2025年5月30日14时。
1.递交投标文件地点: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器械科
2.开标地点: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一号楼六楼会议室
联系人: 祖继喆、金辉
联系电话: 86203666-7338
监督部门:纪检监督室
联系人:党玉民、郭迪飞
联系电话: 86203666-7336